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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原標題:城市將分為五類七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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