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9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國土資源部9日發佈的消息稱,國土部日前發佈國家土地督察公告,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安徽省太和縣等六個地區的嚴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實施限期6個月的整改。
  據介紹,去年9月至12月,中國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專項督察,督促省級政府對違規徵占土地、侵害農民合法土地權益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清查整改。國土部稱,一些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法定職責履行不到位,對發現的違規徵占耕地、被徵地農民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問題糾正整改不力。
  例如,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違法違規征收集體土地7800畝建設物流園區,違法占地417.8畝建設政府行政辦公樓群;安徽省太和縣肖口鎮有色金屬循環經濟園區管委會非法批地和違法占地894.43畝,太和縣政府違規出讓土地且整改不到位;河南省永城市違法占地1201.92畝,拖欠被徵地農民徵地補償安置費用12852.75萬元人民幣,未落實被徵地農民社保費用2891.6萬元。
  鑒於此,國土部在今年3月28日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安徽省太和縣、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華容區、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的土地違規違法問題進行限期整改,並分別向上述地區的省級政府發出《國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決定書》。
  土地督察公告稱,對於限期整改地區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進行認真整改,並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限期整改期限為6個月。限期整改期間,除國務院批准立項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環保、救災等涉及重要民生的急需建設項目用地外,暫停對限期整改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與審批,同時暫緩受理建設用地預審。(完)
(原標題:中國官方責令嚴重土地違法違規六地區半年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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